竹子研究院关于开展2025年教职工年度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1-04     点击数:

竹子研究院关于开展2025年教职工年度考核的通知

各创新团队、办公室: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5年度教职工年度考核的通知》要求,依据《浙江农林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浙农林大〔2024143号)文件的有关要求,现将竹子研究院2025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1.除中层干部以外的在职在岗省属事业编人员、校聘合同制和全职外聘人员。

2.高层次人才及协议制人员按《浙江农林大学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浙农林〔2025116 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考核程序

1.竹子研究院成立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小组,制定年度考核细则,报人事处备案。

2.根据制定的年度考核细则组织开展年度考核工作。考核结果公示3天无异议并经个人确认后,高层次人才报人才办审核、其他教职工报人事处审核。

        3.辅导员考核经竹子研究院考核工作小组评议后,由学工部与竹子研究院共同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由学工部公示3天,无异议并经个人确认后报人事处审核。

   4. 主管考核经研究院考核小组评议后,年度考核拟确定为优秀档次或作为备选优秀档次的须提前征求组织部意见,主管年度考核结果报组织部备案。开展主管民主测评,具体由组织部负责实施。

三、个人填报

1.个人年度考核表在线填报方式:个人登录学校门户网站,进入“办事大厅”点击“教职工考核”,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并提交所在单位。

2.个人申报过程中系统显示“尚未提交”水印字样;个人提交后单位考核期间显示“考核审核中”水印字样;个人考核结果经所在单位确认、系统审核通过后显示“考核已通过”水印字样 。

3.个人年度考核表须有“考核已通过”水印字样,才能作为最终上报学校的考核表。

四、考核档次

1.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层次。年度考核优秀档次比例,不超过竹子研究院应参加年度考核的教职工总人数的20%

2.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依据竹子研究院年度教学业绩考核结果,年度教学业绩考核为C及以下者,年度考核不能为优秀。

3.竹子研究院考核小组将根据思想政治表现、个人综合贡献积分、教学工作业绩、公共事务参与度等综合表现,对团队推荐的考核优秀人员进行评议,按照20%(除中层干部和辅导员外的在编在岗职工)的优秀比例推荐至学校。

五、其他说明

1.考核年度内,初次就业的教职工,在本校工作不满考核年度半年的(含试用期),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档次。

2.考核年度内,非初次就业的教职工,当年在其他单位工作时间与本校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不满考核年度半年的(含试用期),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档次;满考核年度半年的(含试用期)参加年度考核并确定档次,原工作单位提供有关情况。

3.高层次人才按协议约定进行年度工作总结,重点总结目标任务的进展情况。

4.学术副院长(专聘副职),由原单位负责考核。

5.女职工按规定休产假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参加年度考核,确定档次。

6.辅导员单列考核,不计入研究院考核人员计算基数。

六、考核时间及要求

部门系统提交截止时间:2026112日。个人纸质版提交研究院截止时间:2026120日。专任教师同时提交年度个人业绩表。进入“校园门户/数据分析-一张表/一张表填报/2025 年业绩表”打印当年个人业绩表,双面打印,与年度考核表一并交人事处。

请各团队、办公室高度重视年度考核工作,严格把关。年度考核要求应及时通知须参加年度考核的每位教职工,认真组织年度考核工作。

竹子研究院

202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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