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子研究院2023年度教职工考核细则

发布时间:2023-12-28     点击数:

各团队、办公室: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3年度教职工年度考核的通知》要求,为全面评价教职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现将竹子研究院2023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按照学校《关于开展2023年度教职工年度考核的通知》要求应参加考核的人员。

三、考核内容

1.教师(含研究)岗位人员的考核内容应包括思想政治、师德师风、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年度岗位任务、承担公共事务、本聘期目标进展情况等方面。

2.实验技术岗位人员的考核内容应以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实绩为重点,主要从工作态度、实验教学与科研服务、实验室管理和实验室建设等方面进行考核。

3.管理岗位(不含中层)、其他专业技术岗人员考核内容应以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及工作实绩来评定,主要从德、能、勤、绩四方面进行考核。

4.辅导员考核按《浙江农林大学辅导员年度工作量化考核》(试行)(学工部〔20211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5.高层次人才及协议制人员考核应根据协议约定的目标任务,主要考核工作进展情况。

三、考核组织

1.竹研院成立考核工作小组,全面负责竹研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组长由院长担任,竹研院领导和创新团队负责人为小组成员。

2.教学科研岗位人员考核首先由创新团队进行考核,然后由竹研院考核。

3.管理人员(不含辅导员)、实验技术人员考核由竹研院办公室组织实施。

四、年度考核等次及比例

1.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层次。每个团队推荐优秀人数不超过1人。

2.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依据竹研院年度教学业绩考核结果,年度教学业绩考核为C及以下者,年度考核不能为优秀。

3.专任教师未完成年度工作量要求的,年度考核不能为优秀。

4.竹研院考核小组将根据思想政治表现、个人综合贡献积分、教学工作业绩、公共事务参与度等综合表现,对团队推荐的考核优秀人员进行评议,按照15%(除中层干部和辅导员外的在编在岗职工)的优秀比例推荐至学校。

六、考核时间及要求

(一)1229日前,个人登录学校门户网站,进入“办事大厅”点击“教职工年度考核”后,按要求自行填写相关内容并提交。

(二)11日前,各创新团队、办公室完成内部考核,推荐年度优秀人员。

(三)12日召开竹研院考核工作会议,考核结果在竹研院内部公示3天,无异议并经个人确认后报人事处审核。

七、其他说明

1.考核年度内,新参加工作人员只进行工作鉴定评价,不确定考核等级。

2.考核年度内,新调入人员(非初次就业或从外单位调入的人员)其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表现合格,能履行岗位职责且教学质量合格(含)以上的(若无教学任务则不作要求)原则上定级为合格。工作实绩突出者,可与其他教师一并参与优秀等级的评定。

3.请各团队、办公室要高度重视年度考核工作,严格把关。年度考核要求应及时通知须参加年度考核的每位教职工,认真组织年度考核工作。

联系人:朱育晓 637451779293177


2023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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